第五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述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含义。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建设,是指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相适应的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就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政策、改进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等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对于社会建设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过程。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经济建设”成为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的概念。但在经济建设的同时,经济协会协调发展的问题在实践中变得越来越重要。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决定,从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国民经济五年计划》易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增加了”社会发展”内容。此后,人口、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社会管理等社会发展的内容逐步充实。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增加了”社会更加和谐”这一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

中共十六届四中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社会建设”的概念,并把中酉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变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新格局。中共十七大进一步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对社会建设的任务和政策进行了专章论述。伴随对社会建设认识的逐步深化,社会建设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涵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其基本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努力构建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部署、整体推进。

二是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想。社会建设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社会主义事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事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三是关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够思想。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等。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关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关系,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努力实现城乡共同繁荣。要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

五是关于兼顾不同阶层利益的思想。在中国,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以及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统筹兼顾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六是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想。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制度和体制

社会建设制度是指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相对应的社会领域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在实践中形成了教育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体制,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教育制度。教育制度是为规范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及其运行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原则的总和,具有传播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培养人才、推动自主创新等功能。

二是劳动就业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是为调整劳动和就业社会关系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原则的总和,具有个体自由保护、个体价值实现和社会安全保障等功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为规范医疗卫生行为而制定的规则和原则的总和。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遵循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原则。

四是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而制定的有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安置等一系列规则和原则的总称。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五是社会管理制度。社会管理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原则的总和。要建立健全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点内容。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1.民生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原因

民生主要是指人民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人民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具体涉及劳动就业、社会福利、义务教育、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当前我国民生问题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水平总体不高,还没有实现城乡完全统筹;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就业压力仍然较大;收人分配差距拉大,利益矛盾加剧;等等。

当前我国民生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是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差距,特别是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差距,是当前民生问题存在的重要因素;二是传统发展理念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往往注重经济建设,忽视社会建设,使社会建设相对滞后;三是政策机制不完善,社会建设的政策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符合,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点

第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价值追求。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就业和公平分配,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完善社会保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都是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切身利益而进行的,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

第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历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在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步和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社会建设仍然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教育、就业、收人分配、社会保障、居民住房等成为最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切实处理和解决,将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第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当成为社会建设的基本着力点。要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系

社会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加强社会建设,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1.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是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具体表现在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在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非对抗性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但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更趋复杂,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利益矛盾日益凸显。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难以避免地会经常表现出来,主要表现为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在收人分配和资源分配方面的差距。

二是矛盾的复杂性增强。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性不仅表现为矛盾是由历史、现实、政策和一些.具体问题等诸多原因引起的,而且还表现在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更加复杂,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解决的难度明显增大等。

三是矛盾朝对抗性演变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若处理不当,就有可激化矛盾,出现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的趋势。在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局部性的和具体性的事件,有可能演变成群体性、政治性事件,同时敌对势力加紧进行各种分裂、渗透、颠覆活动,这些都可能使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着眼于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注重维护群众权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护群众权益。三是注重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和实际需求。四是重视加强新社会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2.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由许多矛盾构成的多层次、多领域、多类型的纵横交错的复杂系统。其中,利益矛盾是其他各类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是影响和制约其他各类矛盾发展的主导性矛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单一公有制形式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转变等,我国社会利益关系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是利益主体趋于多样化。不但原有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群体内部发生了变化,而且涌现出一些新的利益阶层,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利益主体的分化,导致利益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二是利益差距有所扩大。随着利益主体的不断分化,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差距也呈现出扩大的趋势,突出表现在不同社会成员收人差距呈逐步拉大的趋势。

三是利益冲突有所增强。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矛盾突出,围绕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问题,冲突事件不断增多,对抗程度增强,处置难度加大。经济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当前利益关系出现的新特点,既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对自身利益的进一步追求,也使得协调颜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增大。因此,需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

一是健全诉求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管道,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各种形式的沟通平台,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重视各种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逐步走人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是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利益引导机制,教育和引导人们正确看待当前社会利益分化的现象;健全利益约束机制,通过法律和道德对人们获取利益的行为进行约束;健全利益调节机制,通过税收政策等调控措施,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减少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不公平感;健全利益补偿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和相互衔接,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完善收人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科学有效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努力缩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差距,减少由此产生的利益矛盾。

四是加强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更多有利于保障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正义是对社会终极价值的追求,是对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约束。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与实现。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

第一,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公平正义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是不一样的,不仅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认识存在明显差异,而且对公平正义的评价标准也不统一。因此,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中来讨论。

第二,公平正义是具体的。在不同领域,公平正义的内涵也不尽相同。经济领域的公平正义,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政治领域的公平正义主要强调政治权力和民主权利合理合法的行使,社会领域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体现为保障包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群进行分析。

第三,公平正义是发展的。公平正义的实现是-个历史过程,其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和差别。从理论上说,尽管可以明确公平正义的具体含义、原则和评价尺度,但在现实中公平正义的实现却存在着千差万别。从实践上说,公平正义的实现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制约,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步提高的过程。

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创造了根本条件,但还需要通过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来提供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各方面的具体制度来体现和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落实公平的切实措施,推动社会向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

4.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收人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关系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是社会建设的紧迫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总体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髙,但在收人分配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社会收人分配关系尚未理顺,某些领域分配秩序混乱,存在着不规范收人甚至非法收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不足等。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促进社会公平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三是努力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四是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五是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人,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人差距扩大的趋势。

5.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确保国家和社会制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确立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对全体公民是均等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缩小民生差距、发展差距和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矛盾而增进社会和谐,根治复杂的经济社会复合问题,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涉及优化政府职能结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卫生均等化,劳动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公共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均等化,生产、消费以及安全服务均等化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途径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坚决纠正和防止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建立健全规范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信息回馈和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有序参与供给的”一主多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金保障是关键。必须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人,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

三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监测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监测评价,把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针纳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与之相应的技术支持体系、统计指标体系、数据采集和监测体系,便于监督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展情况;积极引入外部评估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绩效评估体系。

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当前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社会管理,通常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

社会管理具有阶段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阶段性,是指社会管理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因而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复杂性,是指社会管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全过程,涉及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不同人群的不同利益诉求,涉及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呈现出复杂性。长期性,是指社会管理与社会和人类的存在密切相关,其内容和形式将会随着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括的发展变化不断创新,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

当前,中国的社会管理与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管理理念还不科学,存在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重管理控制、轻社会服务,重强势群体利益、轻弱势群体保障等问题;一是社会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存在着政府管理职能越位、缺位等问题;三是社会管理法律政策还不完善,存在社会管理立法滞后,社会管理执法不公等问题;四是社会管理方法还不适应发展需要,存在社会管理过于行政化、社会管理管道不畅、社会管理体制新旧转化不到位等问题。

2.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社会管理水平是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执行力的重要体现。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就是要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不断推进社会管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的创新,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技体现时代特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之路。

-是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二是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四是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小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小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五是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六是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是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八是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

摘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版。